一、洗錢已日益成為全球公害
通俗地說,洗錢犯罪是使非法收益看起來合法化的一種活動和過程。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洗錢已迅猛發(fā)展為令人瞠目的黑色產業(yè),已是僅次于外匯和石油的世界第三大商業(yè)活動,全世界每年洗錢額達1-3萬億美元,約占全世界GDP總和的5%,成為國際公害和世紀毒瘤。
二、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洗錢的常見方式
三、《反洗錢法》規(guī)定:反洗錢是金融機構的法定義務
通過金融機構洗錢是犯罪分子最常用的方法,金融業(yè)始終處于反洗錢斗爭的第一道防線。
2006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將我國的反洗錢工作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明確指出反洗錢工作是金融機構的法定義務,違反法律的規(guī)定將承擔法律責任。
四、反洗錢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1、反洗錢工作具有長期性、復雜性、涉及多個領域,需要全社會的高度重視和支持配合。
2、公民應當自覺維護國家利益,了解反洗錢知識,并積極對涉嫌洗錢犯罪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舉報。
3、公民應當遵守反洗錢法律法規(guī),不得隨意出借身份證件、賬戶等為他人辦理金融業(yè)務,不得為洗錢活動提供方便,避免因協助洗錢而觸犯法律。
4、公民在金融機構辦理業(yè)務時,應積極配合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按要求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及資料,理解金融機構的業(yè)務處理程序,并可以完全信任金融機構不會隨意泄露您的個人信息,不會因為反洗錢而侵犯您的任何合法權益。
五、《反洗錢法》有效地保護金融機構的客戶信息安全
1、《反洗錢法》明確要求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或者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guī)定,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提供。
2、《反洗錢法》對反洗錢信息的用途做出了嚴格限制,規(guī)定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依法負有反洗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機構履行反洗錢職責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錢行政調查,同時規(guī)定司法機關依照《反洗錢法》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錢刑事訴訟。
3、《反洗錢法》規(guī)定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jiān)測分析中心,作為我國統(tǒng)一的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的接收、分析、保存機構,避免因反洗錢信息分散而侵害金融機構客戶的隱私權和商業(yè)秘密。
轉自廣發(fā)銀行